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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完村上龍的興趣無用論了。
他是這樣說:
寫作不是他的興趣,是工作。
而人只有在工作時會感到充實及得到成就感。
如果可以,他也希望能有興趣。
不過在他的生活中,常常只有工作及調劑而已,沒有稱的上是興趣的東西。

工作和興趣最大的不同在於:
工作會產生失敗的痛苦。
而當人在從事自己的興趣時,得到的是源源不絕的快樂。




不是常有這幾欄嗎?履歷表上通常會有「專長」和「興趣」這兩欄。
在填寫時我常會覺得困惑。
在興趣那欄我通常會想寫唱歌。不過又很擔心因為唱得不夠好,如果被要求要表演怎麼辦?
而專長那一欄,空白。因為很有壓力所以什麼都不想填。
在這個世代,大家把興趣看得很重,尤其是我們這些年輕人,更加想要依賴興趣來產生所謂的原動力。
也因此興趣和專長傻傻分不清楚。
但是要把興趣發揚光大成專長,少不了會有痛到不行的過程,最後興趣和工作融合在一起(所謂的達成了夢想!)。
之後,興趣就不單純只是讓你產生源源不絕快樂的東西了。它變成更加更加複雜的東西。


把興趣拿出來講,就壓力了。
市面上發行的關於各種嗜好、興趣的書本雜誌,他們的編輯群也不是天天都充滿源源不絕的快樂,應該是臉上長滿痘痘的熬夜校稿吧?

你有什麼興趣?
還沒準備好接受眾人又甜蜜又負擔的提問前,還是先這麼回答:「充其量只是調劑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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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魚一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