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高興你一直保留著這個圖案,
有人把自己畫的圖這麼小心翼翼的珍惜著,
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。




記得你的眼睛不大,黑黑的會發光。
頭髮老是會往天上飛。
身高不夠高,瘦骨如材。
忠厚老實的模樣,卻偷偷在靈魂裡有一點調皮的成分。


那時候坐在一起,老有聊不完的話題,
玩牌,看漫畫,在紙上做畫。
我記得有一次我跟你講話太吵,結果你頂替我被罵。當老師回過身面對黑板之後,
你對我笑了笑,叫我繼續講完,小小聲地。


你有一次帶了針來,
在課桌上刺圖案,
你的手工很細,點跟點連成線,線跟線連成面,看起來就像用筆畫的一樣!
我覺得很有意思,於是也一起來刺。
我把你和你的兩個好朋友畫成三個小殭屍,
在帽子和衣服上的圓圈圈裏面,寫著你們的姓。

整個桌子都快要被我們刺滿了!


我們簡直就是在開公司了!
很多人還叫我們在他們的桌子上也刺圖案,於是上課我會偷偷換位置,去別人的桌上刺圖案。
那段時間我們的這個公司夯的很。


不知道現在回到以前的教室,還看不看得到那些圖案。


有一次我在測驗紙上畫圖,
那時候我們已經分開坐一陣子了。
你在我旁邊看。
映象中,附近很多人。
我用筆寫:
她喜歡你。
你搖搖頭。那妳呢?
我寫:
我不喜歡你。
為什麼?


那句為什麼之後的事情我忘記了。
我很用力的把這段記憶想回來,因為你是用似笑非笑的方式講完那最後一句,所以我一直以為那是句玩笑話。



直到這個同學會,從別人那裡聽說,
你一直把這個小殭屍當成你的標記,
十年了。你簽名的時候仍然不忘把它畫上。




現在你過得不錯,
他們說,你們非常好,大約要結婚了吧!
我只能說關於這件事情我真的非常感動,如果再見到你,真希望再看看你親手畫那個圖案。


生命中能有一個人把自己牢記在心,
真的是一件很難得的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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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魚一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